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72960 证券简称:ST 国丹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国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江苏国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丹生物”)的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审亚太审字(2024)003325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如下:
一、导致非标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述如下:如财务报表所述,贵公司 2023 年度发生净亏损-808.69 万元,期末净资产-2,612.98 万元;2023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6.93万元,且连续三年以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仅为 0.13 万元,重大固定资产已提供抵押。这些情况表明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贵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 2.2 中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仍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我们未能就改进措施的可行性和预期效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贵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
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贵公司 2023 年末开发支出账面余额 1,233.98
万元,我们无法判断贵公司未计提减值的恰当性。
公告编号:2024-015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期间,公司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审计工作,配合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各项资料。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
(1)公司现有在售产品市场占有率较低,仅能维持公司日常经营,无法持续用于新药的研发投入,而已取得批文的新产品虽已上市但尚未形成规模销售;
(2)公司在研药品研发与临床前期投入巨大。公司计划自主研发,仍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资金。
上述原因导致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疑虑及不确定性。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审计原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按会计谨慎性原则编制,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审计报告提示事项,采取如下措施,维持公司持续经营:
1、全面加大新上市产品的销售推广力度,增强公司自主创收能力;
2、贯彻降本经营方针,加强成本控制,暂缓非必要费用支出;
同时,公司虽连续亏损,但在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2023 年在研产品(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已取得批件,逐步开展市场销售,预计将带来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的成长有较强信心。
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江苏国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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