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4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72963 证券简称:永成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市永成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志斌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19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经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拟签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友好协商,公司拟聘请中泰证券为承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方正承销保荐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
公告编号:2023-019
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深圳市永成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方正承销保荐变更为中泰证券,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要求制作、批准、签署、公告、修改、报送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的相关协议、各项法律文件和申报材料,并根据相关规则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市永成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