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72965 证券简称:江顺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划分至账龄分析组合,并按账龄分析方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将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划分至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组合,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因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故公司认为将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由原来的“账龄分析”组合变更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并由原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可能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能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1-010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使资产净残值与实际更加接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记录》;(二)《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记录》。
公告编号:2021-010
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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