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31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72965 证券简称:江顺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7 月 2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7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件目前进入法院开庭排期流程。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邰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粤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邰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2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被告存在交易往来,由原告向被告供应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
易耗品等,被告向原告支付对应货款。经统计,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原材料、低值材料、设备等款项合共 3354559.93 元,利息
429920.24 元;原告应向被告支付产成品款 480183.94 元,利息 136019.33 元。互
相抵扣后,被告还应向原告支付款项 2874375.99 元、利息 358884.96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款项 2874375.99 元及利息 358884.96 元;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没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资金使用未受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将积极开展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12
《民事起诉状》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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