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4
公告编号:2021-034
证券代码:872966 证券简称:环科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履
行相关职责,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公告编号:2021-034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该委员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会
议的组织安排、记录纪要,相关方案的拟定、汇报及会议资料的准备、收集等事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讨论组织绩效评价标准,加减分事项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研究讨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办法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研究讨论组织绩效考核标准、办法方案及考核结果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研究和审查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五)监督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需报董
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必要时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协助。提供决策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指标、经营绩效的完成情况;
(四)按公司业绩拟订工资总额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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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决策事项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工作程序:
(一)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会议事项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二)在董事会召开前,向董事会提交相关建议和材料;
(三)根据董事会决议和反馈意见开展其他后续工作;
(四)年度绩效考评程序根据年度具体考核方案实施。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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