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3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2970 证券简称:中科联诚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中科联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1 月 2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2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件开庭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在 2 号中法庭开庭审理。
采取易审 APP 线上进行调解,本次调解未成功,下次开庭时间待定。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中科联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飞飞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伊犁国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特克斯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公告编号:2024-028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客户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伊犁国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被告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签订建设实施(委托)合同,约定我方进行
特克斯县网络互动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实施工作。合同约定总价款金额:4886000元,根据合同约定:项目验收完成后且甲方收到特克斯县教育局项目专款后 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剩余 719824.06 元未付);项目验收完成日第
二年且甲方收到特克斯县教育局项目专款后 5 日内,甲方支付 40% 1954400 元。
未回款金额总计:2674224.06 元。项目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验收。自 2020
年 5 月起,被告未再向原告支付费用,故根据合同约定,被告除向原告支付拖欠2674224.06 元以外,还应承担 1861259.95 元违约金。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项目款 2674224.06 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1861259.95 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
金;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涉诉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本案件原定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开庭,后通知更改将开庭时间改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在 2 号中法庭开庭审理。采取易审 APP 线上进行调
解,本次调解未成功,下次开庭时间待定。
公告编号:2024-028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在审理中,且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定论,其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无法精准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充分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为案件开庭审理做准备工作。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24)新 4027 民初 2800 号】特克斯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北京中科联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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