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000.00股,每股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0元,募集资金总额19,8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借款或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收到《关于同意广东鸿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5】836号)。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经广州颜裕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颜验审字【2025】第MS038号的《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与一创投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7月28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进行了规定。 依照上述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银行、主办券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登记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9,800,000.00
加:利息收入 899.22
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汇入款
减: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等 1762.00
募集资金净额 19,799,137.22
二、募集资金使用 19,798,236.12
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 10,798,236.12
转入广发行,用于偿还借款 9,000,000.00
三、募集资金余额 901.10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19,798,236.12元,本期期末余额为901.1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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