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31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72972 证券简称:山大电力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
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发展战略规划需要,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议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 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拟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或者协调第三方回购的保护措施,回购价格以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公告编号:2019-033
对异议股东的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 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2.未以任何形式参加公司终止挂牌股东大会或已参加公司终止挂牌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书面回购申请材料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指定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8 月 13 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其
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半个月内,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明确提出回购申请,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身份信息、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在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回购承诺履行期间
公告编号:2019-033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
(五)争议调解机制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如因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面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人:赫秀梅 联系电话:0531-8262962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路 7-8 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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