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7-31 17:29:20 股吧网页版
山大电力: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31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17 日上午 9 时。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8 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需要,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 1 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二)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切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次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至日止。

(三)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四)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经营范围拟变更为:

电力设备及系统、节能设备、储能设备、光伏电站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安防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安装及维护;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销售、服务、技术转让、咨询、培训;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新能源电力设备、充电运营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运营、维护、安装和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电网线路及电力设备的检测、维修技术服务;无人机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力销售、电力供应;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普通货运(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汽车租赁;出租汽车客运;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须凭资质证书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2019-034)。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