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72975 证券简称:沂岸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灵源沂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2 日以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晴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熊俊,樊漓江,杨梅,财务总监潘学红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聘请的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
公告编号:2025-001
公司资本市场战略和管理的需要,经与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决定不再聘请其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
经公司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一致,拟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承担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议案一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拟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灵源沂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灵源沂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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