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72978 证券简称:荣鑫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荣鑫智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订)》(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5 修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 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总监。 务总监。公司信息披露负责机构为董事
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
书。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获得在全国中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获得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批准前,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批准前,不得釆取公开方式对外转让;公司股东 不得釆取公开方式对外转让;公司股东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的,股东签署股权 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后,应当以书 转让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登记存管 面形式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登记存管
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机构办理登记过户。当公司被收购时,
收购人不需要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
面要约收购,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备
案、申报等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和公司
股东的利益。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 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
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
有权自决议作岀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 自决议作岀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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