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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30 19:32:43 股吧网页版
荣鑫股份:2025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西安荣鑫智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一 910 单元 邮编 100005

电话 (010) 53396165

关于西安荣鑫智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报字【2026】第 0540 号
西安荣鑫智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西安荣鑫智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荣
鑫股份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带有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3238 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八、5、(5)关联方资
金拆借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西安达强来物资有限公司欠款
27,131,361.10 元;关联方西安福德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欠款 33,671,222.22 元;关联方西安风瑞商贸易有限公司欠款 29,688,865.80 元(截止报告出具日已归还 198,000.00 元),上述欠款总计 90,491,449.12 元(截止报告出具日后已归还 198,000.00 元)。

根据荣鑫智生活公司 2026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拟通
过以下方式解决上述资金拆借本金及利息:1、西安荣华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陕西秦商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9.90%的股权作为抵债资产,代西安风瑞商贸易有限公司、西安达强来物资有限公司及西安福德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债务共 81,000,000.00 元;2、剩余债务 9,293,449.12 元由荣鑫智生活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张程程以股利分配款代为偿还,不足部分以货币资金补足。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一-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
重要性》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荣鑫股份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选取当年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 1,282.02 万元作为基准,按照基准金额 5%计算,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 64.10万元。

三、发表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
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八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四、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的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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