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9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72979 证券简称:森源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徽森源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安徽森源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2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2 月 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安徽森源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祁山花苑 A 区
127 号。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要求,按期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十二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告编号:2021-002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安徽证监 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提醒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 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安徽证监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高度重视,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 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公司今后将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业务规则规范治理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安徽森源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5 号)
安徽森源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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