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0
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福环保”)全资子公司天津中福泰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泰克”)拟进行增资并引入外部投资者,中福泰克注册资本拟由 600 万元变更为 2000 万元。
增资完成后,中福环保持有中福泰克 51%的股权,计人民币 1020 万元整;
外部投资者福建开云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开云”)持有中福泰克 28%的股权,计人民币 560 万元整;外部自然人投资者高峰持有中福泰克 10%的股权,计人民币 200 万元整;外部自然人投资者卫平持有中福泰克 10%的股权,计人民币 200 万元整;外部自然人投资者吴传良持有中福泰克 1%的股权,计人民币 20 万元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天津中福泰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子公司增资事项审议通过后,需报天津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福建开云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晋江市灵源裕明路 5 号
注册地址:福建省晋江市灵源裕明路 5 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肖雅娩
控股股东:陈仪
实际控制人:陈仪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高峰
住所:福建省晋江市泉安北路 1118 号万科金域滨江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卫平
住所:天津市武清区龙湾城龙吉园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吴传良
住所:福建省晋江市中航城天骏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福泰克拟进行增资并引入外部投资者,其注册资本拟由
600 万元变更为 2000 万元。其中中福泰克新增出资部分 1400 万元,公司拟认缴
出资 420 万元,外部投资者福建开云拟认缴出资 560 万元,外部自然人投资者高峰拟认缴出资 200 万元,外部自然人投资者卫平拟认缴出资 200 万元,外部自然
人投资者吴传良拟认缴出资 20 万元。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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