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0
公告编号: 2024-074
证券代码:872985 证券简称:中福环保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快速满足公司规模扩张要求,确保公司现金充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 子公司2025年拟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国际贸易融资及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各种业务,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 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
在办理上述授信业务的过程中,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所拥有的包 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提 供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数额为准;同时公司关联方迪建东、王红星、 郑晓舟、曹文林及高元影为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具体 情况以签订合同情况为准。
有效期限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最终以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将不再 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 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授信期限自公司与各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在办理具体融资业务时 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不受授信期限限制。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
公告编号: 2024-074
的顺利进行,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代表公司办理各项授信的签批工作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的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第五款的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故本议案的相关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此举将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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