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14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72993 证券简称:新蓝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新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江苏新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071016878L
承诺主体名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傅丽艳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回购相对人按照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不晚于承诺
承诺结束日期
有效期。
公告编号:2019-026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傅丽艳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侯思欣 1000 0.0031
2、回购请求方式:在承诺期限内将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指定电子邮箱;回购申请材料包含:经股东盖章/签字的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如股东未按上述方式在回购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按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价,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票实施回购;
4、异议股东若与承诺人就上述承诺产生任何争取,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其他说明
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丽艳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 23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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