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2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72996 证券简称:瑞森光学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南通瑞森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通瑞森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3-015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996 瑞森光学 2023 年 9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海安县曲塘镇双工路 5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上半年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 2,461,133.74 元。公司本次
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518,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890,22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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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9 月 28 日上午 8 时 30 分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海安县曲塘镇双工路 55 号南通瑞森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彩云 联系电话:0513-88799899
(二)会议费用: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南通瑞森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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