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31
证券代码:873006 证券简称:和天下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和天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江苏和天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因拟出售资产,导致全资子公司江苏协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协和装饰”)、江苏满堂红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满堂红”)将成为公司关联方,由于相关担保尚未到期,为保证协和装饰、满堂红持续正常经营,公司拟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协和装饰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
简称“紫金农商行”)3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7 月 3 日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对应的担保合同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许在清与紫金农
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紫银(邗江支行)保字[2023]第 120629 号),合同中约定: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主合同由紫金农商行为协和装饰办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打包贷款、信用证开证、押汇等)而形成的全部债权本金,即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协和装饰债务履行期限以主合同及主合同有效附件约定的或载明的期限为准;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协和装饰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目前,上述与紫金农商行的担保合同下公司对
协和装饰的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公司拟于协和装饰上述借款 2024 年 6 月 20
日到期后,向紫金农商行申请解除合同编号为紫银(邗江支行)保字[2023]第120629 号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为协和装饰向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邗
江银行”)5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对应的担保合同为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许在清、协和装饰与邗江
银行签订的保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DK910522001531 号),合同中约定: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自2022年12月16日起至2023年 12 月 14 日止;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目前,上述与邗江银行的担保合同下公司对协和装饰的担保余额为 500 万
元。公司拟于协和装饰上述借款 2023 年 12 月 14 日到期后,向邗江银行申请解
除合同编号为 DK910522001531 号的保证借款合同。
3、公司为协和装饰向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陵支行(以下
简称“昆山农商行”)1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1 月 9 日。对应的担保合同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协和装饰、公司、昆
山农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昆农商银高保字(2020)第 0276863
号),合同中约定:公司自愿为协和装饰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止,在昆山农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主债务最高余额1000 万元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协和装饰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目前,上述与昆山农商行的担保合同下公司对
协和装饰的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公司拟于协和装饰上述借款 2024 年 1 月 9
日到期后,向昆山农商行申请解除合同编号为昆农商银高保字(2020)第 027686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邗建集团”)为公司对协和装饰上述 1-3 的对外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不少于公司对协和装饰的担保金额。
4、公司为满堂红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
1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
对应的担保合同为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与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c159122210270119),合同中约定: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2 年 10 月 28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止,南京银行依据主合同(《最高债
权额度合同》(合同编号为 A0459122210270043))为满堂红办理具体授信业务所
形成的债权本金;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满堂红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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