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31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73006 证券简称:和天下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和天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的。
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购的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或者注销。
第一百八十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 第一百八十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
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 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
括: 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
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 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
营方针等; 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
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
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
绩、股利分配等; 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
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 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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