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3006 证券简称:和天下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和天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董
事会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和天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规范江苏和天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江苏和天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具体事宜;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以下权限范围内,对于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决定:
(一)公司经营活动的权限
1、公司各项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须报经董事会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3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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