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目 录
一、专项说明......第 1—2 页
二、资质附件......第 3—8 页
关于对海南农垦宝橡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5〕8-35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海南农垦宝橡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橡林产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514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要求,现将宝橡林产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及附注十四所述,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宝橡林产公司净资产 1,759.58 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
资产 4,920.06 万元,2024 年度净利润 97.82 万元,累计净亏损 14,119.21 万元,
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所示的关联交易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宝橡林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
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如本专项说明一所述,宝橡林产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因此我们在宝橡林产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旨在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相关披露。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农垦宝橡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函〔2025〕8-3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农垦宝橡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函〔2025〕8-3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农垦宝橡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函〔2025〕8-3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农垦宝橡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函〔2025〕8-3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赵兴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海南农垦宝橡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函〔2025〕8-3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张俊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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