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20
证券代码:873010 证券简称:海垦林产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海南农垦宝橡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6 年 2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2 月 6 日
作出主体:其他(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海南农垦宝联林产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在“5·12”机械伤害事故中,海南农垦宝联林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联
公告编号:2026-020
林产)未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宝联林产设置的安全领导机构及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该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在日常安全检查不到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维修员工在设备检维修过程中未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在安全检查中没有及时发现给予纠正;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员工培训效果欠缺;设备完整性管理缺失,多片锯输送带设备安全防护及紧急按钮未完全符合《带式输送机工程技术标准》GB50431-2020 规范要求。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部分适用说明第十点:当《基准》规定的不同阶次所对应的情节并存时,应当在从重情节所对应的处罚阶次内处罚,及序号 95 生产经营单位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规定,宝联林
产上述行为属于裁量阶次 B:造成 1 人死亡,或者 3 人以上 6 人以下重伤,或者
3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可以按照上述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金额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 元)的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6-020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接受行政处罚决定,按期缴纳罚款。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事件,积极配合进行整改,公司将引以为鉴,加强内部管理,定期自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儋州综执普罚决字[2026]第 24-00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南农垦宝橡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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