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0
公告编号:2019-041
证券代码:873012 证券简称:越盛腾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北京越盛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贷款情况描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北京越盛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外支行申请银行承兑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金额以公司于银行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并于近日取得了3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上述贷款对应的合同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JZX1310120190007),贷款金额3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北京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此次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冯中轩的妻子李瑾以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嘉悦广场8号楼1407的自有房屋作为抵押物向北京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年02月0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外支行申请银行承兑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向北京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暨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于2019年2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借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41
1、必要性:上述借款是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和日常业务发展所需。
2、借款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申请的银行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且本次借款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越盛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越盛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JZX1310120190007)
4、取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外支行贷款的凭证
北京越盛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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