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24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73015 证券简称:中瑞泰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青岛中瑞泰软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488 万元。 人 民 币 3200 万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488 万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200 万
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股东、董事、 第一百八十九条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 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 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以下解决方式处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证券期货 理:(一)自行协商解决;(二)提交证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 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
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
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
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
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
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
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
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
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
对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终止发行后涉及到注册资本变更,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条款修订。
三、备查文件
青岛中瑞泰软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青岛中瑞泰软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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