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7
公告编号:2024-094
证券代码:873017 证券简称:渝欧跨境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作为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渝欧跨境”)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渝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 3,1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其中敞口额度 3100 万元,担保方式为重庆市赛玛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玛特科技”)、重庆市赛玛特鸿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玛特鸿毅”)及苏毅对敞口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苏毅为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赛玛特科技、赛玛特鸿毅为苏毅控制的企业。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追加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议案
重庆云仓跨境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云仓”)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崖洞支行(以下简称“重庆银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其中续授信 300 万元,新增授信 700 万元。本次追加重庆云仓全资子公司—成都澳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澳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宁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重庆云仓 700 万新增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其他条款不变。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追加担保措施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
公告编号:2024-094
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云仓跨境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云仓”)的全资子公司金华宁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宁柏”)、金华澳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澳蓉”)、金华壹等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壹等仓”)基于业务体量,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保险”)总体申请不超过 2,500 万元关税保函授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建设银行不超过 1,500 万,中银保险不超过 1,000 万元,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担保”)向建设银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重庆云仓、重庆云仓股东蔡军及其配偶朱莹、重庆云仓股东秦长城,为此次授信向中银保险、三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公司为此次授信按照所持重庆云仓股权比例向中银保险、三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向三峡担保和中银保险提供反担保,是基于正常业务产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重庆云仓跨境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云仓”)拟向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 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按照持有重庆云仓股份比例提供担保;重庆云仓自然人股东蔡军及其配偶朱莹、秦长城等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重庆云仓全资子公司—金华宁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壹等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金华澳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澳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重庆云仓全资子公司成都澳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800 万元作为质押。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提供担保和质押,是基于正常授信业务产生,有利于公司增加经营资金,更好的开拓市场业务,具有必要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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