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5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73019 证券简称:恒丰达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天津恒丰达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5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3 日
作出主体:其他:天津市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天津恒丰达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消防安全工作存在不规范情况。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 4 月 22 日, 天津市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我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单
位车间内缺少应急照明灯,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公司出具了《行政处
公告编号:2024-025
罚决定书》(辰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49 号),给予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的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的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本次事件发生后,公司立即要求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北辰区消防 救援支队的要求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公司各项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处罚决定书》辰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49 号
天津恒丰达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