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8 16:54:17 股吧网页版
玫瑰岛: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873024 证券简称:玫瑰岛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经广东玫瑰岛卫浴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各有限公司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并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含超额配售权),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并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工业区新胜六街 2 号。

邮政编码:528447。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与员工共建平台,与客户共创未来,与社会共享成果。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
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卫
生洁具研发;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具体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本总数为【】万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