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873024 证券简称:玫瑰岛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
理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
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
心,对股东会负责,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除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 二 章 董 事 会 的 组 成 和 职 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2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
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资产处置、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对外融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和奖惩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股权激励计划;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融资及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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