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873024 证券简称:玫瑰岛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向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
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公司应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不得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应当及时将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书面报告公司。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对公司事业忠诚;
(五)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具有团队精神,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5年;被证券交易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五)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六)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七)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情形的,应当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离职。
第十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
体程序和办法按其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聘任合同执行。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时应当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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