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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8 16:55:44 股吧网页版
玫瑰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873024 证券简称:玫瑰岛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优化董事会组成,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玫瑰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选择、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
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提名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 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 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通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

第十条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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