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73025 证券简称:绿洋环境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厦门绿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厦门绿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债权重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与债务人山西建邦集团铸造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达成《补充协
议》。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4,759,530.00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52,780.91 元,账面价值为 4,606,749.09 元。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同意对原债权进行重组,核销债权2,384,530.00 元,剩余 2,375,000.00 元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本公司与债务人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达成《执行和
解协议》。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27,096,000.00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3,009,843.01元,账面价值为 24,086,156.99 元。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同意对原债权进行重组,核销债权 8,296,000.00 元,剩余 18,800,000.00 元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债权重组的议案》,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5人,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符合事实,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收回款项有利于公司资金周转。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08
特此公告。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绿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绿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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