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0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73032 证券简称:汉光药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0-009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032 汉光药业 2020 年 4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桂华和黄施羽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的《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的《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
公告编号:2020-009
议其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的《2019 年度财务报告》。
(四)审议《2020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20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补充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自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一直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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