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4
关于洛阳嘉维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洛阳嘉维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
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洛阳嘉维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维轴承”、“本公司”或“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开源证券”)、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河南迅迪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涉及需要对《洛阳嘉维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现将审核问询函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
股转反馈意见的字体为宋体加粗,反馈意见回复为宋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内容为楷体加粗。公司回复内容前标注“【公司回复】”,主办券商回复内容前标注“【主办券商回复】”。
现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目 录
1.关于销售与应收款项。 ...... 3
2.关于采购与存货。 ...... 48
3.关于长期资产。 ...... 77
4.关于历史沿革。 ...... 96
5.关于业务合规性。 ...... 121
6.关于公司治理。 ...... 139
7.其他事项。 ...... 152
(1)关于货币资金与借款。 ...... 152
(2)关于研发费用。 ...... 160
(3)关于财务规范性。 ...... 168
(4)关于子公司。 ...... 176
1.关于销售与应收款项。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 2024 年新设立子公司恒嘉重工并新增锻件产品。
(2)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工程机械、汽车制造、家电制造、风电行业等行业。(3)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分别为 34.68%、35.54%,销售人员共有 13人,占比 8.39%。(4)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20.50%、14.50%,主要销售国家为印度、俄罗斯;境外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36.91%、42.94%,增长较多。(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4,358.72 万元、5,174.42 万元,规模较高且呈增长趋势。
请公司:(1)按照轴承、锻件等产品类型,补充披露公司“按产品(服务)类别分类”的营业收入分析、成本构成分析等,分析产品结构变化情况及原因;补充披露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欧贝传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于“按地区分类”按照省份补充披露公司境内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2)关于锻件业务。①结合资金、客户、技术、员工、生产等资源的来源情况,说明公司子公司恒嘉重工是否具备锻件业务的全部关键资源。②说明子公司所生产的锻件是用于公司继续加工生产,还是销售给其他客户,所生产锻件与公司报告期内向供应商采购锻件的差异情况,公司对锻件业务的未来规划安排。③说明是否存在采购锻件后直接销售的情况,如有,说明收入确认是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结合存货风险、控制权、定价权等情况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关于主要客户。①说明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的成立时间、合作年限、合作背景、主要产品、所属领域、是否签订框架协议、经营规模与其交易规模是否匹配,结算模式、信用政策。②结合复购率、购买规模分布情况,说明公司对老客户销售的持续性、稳定性。③按照应用领域列示说明公司的营业收入、占比及对应的主要客户。(4)结合公司销售人员具体分工、客户数量及分布情况,说明公司拓展客户的主要方式,客户相对分散的情况下销售人员较少的合理性,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的市场拓展能力。(5)结合下游市场规模、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业务拓展能力、技术门槛、期末在手订单、期后签订合同、期后业绩(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说明公司业绩的可持续性、稳定性。(6)关于境外销售。①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补充披露境外销售情况。②说
明主要境外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经营规模、销售区域、销售产品类别、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与公司合作历史、与公司是否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或框架协议及主要条款内容。③以表格的形式说明境外应收账款及其占境外销售金额的比例,各期境外应收账款的回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