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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5 16:54:20 股吧网页版
宝晖科技: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5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73037 证券简称:宝晖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宝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深圳宝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收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深圳宝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16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
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宝晖”。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林闪遵

联系电话:13510009043

邮箱:linsz@sz-baohui.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同心路 82 号九九同心工业园 A1 栋 3 楼
(二) 券商联系人:刘昌稳

联系电话:18576519779

邮箱:liuchangwen@kysec.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深圳宝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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