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26
公告编号:2022-037
证券代码:873038 证券简称:捷甬达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安徽省捷甬达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富民工业区 64 栋深圳市拓智者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施东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040,0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2-037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董事会秘书由毛益飞兼任,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与华福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关系。公司将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04.0007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全体股东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安徽省捷甬达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04.0007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3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全体股东无需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拟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04.0007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全体股东无需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更换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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