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5 20:54:51 股吧网页版
捷甬达: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73038 证券简称:捷甬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安徽省捷甬达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安徽省捷甬达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报告期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安徽省捷甬达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274 号),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 8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0%,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3-012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安徽
省捷甬达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274 号),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监事会认为,更正后财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的要求,就 2021 年度相关报表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