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北京三维润达油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吴玉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为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9日发出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上通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进行了公告。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玉安先生主持,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本次股东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其中自然人9人,法人股东1家),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关于预计关联担保
鉴于北京三维润达油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9年度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包括各类贷款、承兑、贴现、保函及其他融资等。因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该类业务时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玉安及其配偶付梦欣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自愿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满足了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稳定了公司日常经营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2019年度内,吴玉安及其配偶付梦欣为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2)关于预计财务资助
鉴于公司2019年度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周转需求较大,因此由关联方吴玉安、吴秀清、林靖、吴玉山、曹朋朋在公司资金紧缺时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在2019年度内,吴玉安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吴秀清、林靖、吴玉山、曹朋朋各自分别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吴玉安、吴秀清、吴玉山、林靖、曹朋朋、北京智汇联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予董事长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事项决策及办理权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经营周转能力,充盈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予董事长以下权限:
(1)2019年度内,根据公司流动资金及资金需求情况审批、决策连续12个月滚存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申请银行借款事项以及公司以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及固定资产等资产为相应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前述借款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
(2)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借款申请及担保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额度申请、贷款、开具承兑汇票、担保、贸易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将按照具体的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的主要内容: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亚会B审字(2019)0410号《审计报告》。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润达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及《润达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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