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8
润达股份:公司章程(2020年4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 ......21
第二节 董事会 ......24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2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事会 ......31
第一节 监事 ......31
第二节 监事会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议......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4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7
第十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8
第一节 概述 ......38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3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4
第十三章 附则 ......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润达油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规定由北京海洋润达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润达油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园盈路7号A座409-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06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6日。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可向其他公司投资,并就该投资额为限对所投资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不得作为其他营利性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经相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子公司。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其他由董事会任免的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惯例,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发挥股份制、多元化的经营优势,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全面发展,努力使全体股东的投资安全、增值,获得满意的收益,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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