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13
内蒙古云科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第七章 监事会...... 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6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38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9
第十三章 附则...... 39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维护内蒙古云科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内蒙古云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有限公司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3条 公司注册名册:内蒙古云科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内蒙古和林格尔县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部
第4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70 万元人民币。
第5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6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7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第8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9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0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11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繁荣与发展。
第12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软件销售;档案整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认证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13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规定,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14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第15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第16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17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采取记名方式,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18条 各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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