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30 19:10:43 股吧网页版
佳农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佳农股份

NEEQ: 873048
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叶先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国位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如报告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3、预付账款、注释4、其他应收款、注释17、其他 非流动资产”所述:佳农股份公司2023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余额41,101,662.46元,较上期预付账款增 加 26,021,805.26 元,增长比例为172.56%,其他应收款杭州今农实业有限公司暂借款余额 9,200,000.00元,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工程款余额6,818,899.00元,由于企业提供资料有限且金额较 大,我们未能有足够的证据判断上述预付账款业务的真实性和其他应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及可收回性。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 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 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 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会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列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九、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本报告不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的事项。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6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7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22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26
第五节 行业信息 ...... 31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36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142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佳农股份/本公司/股份公司/公司 指 浙江佳农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