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3
粤开证券
关于温州天洲西洋乐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和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粤开证券作为温州天洲西洋乐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天洲”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ST 天洲及李雅妮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 否
谴责
2 处罚处理 李萍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 否
3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纪律处分决定书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对 ST 天洲及时任董事长李雅妮出具《纪
律处分决定书》(〔2023〕330 号),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李雅妮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
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温州天洲西洋乐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李雅妮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对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萍出具《自律
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189 号),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时任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负责人) 李萍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李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信息披露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书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 2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由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无法联系,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风险事项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ST 天洲未能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9 月 1 日被停
牌。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ST 天洲仍未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将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鉴于公司相关人员陆续离职,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其他相关风险事项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及时发布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330 号;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1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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