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7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73058 证券简称:金新城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金新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江苏金新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揭阳万
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万金”)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通过股东决
定,同意对揭阳万金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揭阳万金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923,194.55 元,本次分配
10,920,000.00 元。公司持有揭阳万金 100.00%股权,经揭阳万金股东决定,本次利润分配按照章程约定执行,公司可获得现金分红 10,920,000.00 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广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广源”)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通过股东决定,同意对张家港广源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进行分配。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张家港广源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217,087.77 元,本次分配 2,210,000.00 元。公司持有张家港广源 100.00%股权,经张家港广源股东决定,本次利润分配按照章程约定执行,公司可获得现金分红2,210,000.00 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鑫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鑫
荣”)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通过股东决定,同意对株洲鑫荣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株洲鑫荣可供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 10,140,331.74 元,本次分配 10,140,000.00 元。公司持有株洲鑫荣100.00%股权,经株洲鑫荣股东决定,本次利润分配按照章程约定执行,公司可获得现金分红 10,140,000.00 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沭阳万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沭阳万金”)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通过股东决定,同意对沭阳万金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沭阳
公告编号:2023-041
万金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616,418.22 元,本次分配 10,610,000.00 元。公司持有沭阳万金 100.00%股权,经沭阳万金股东决定,本次利润分配按照章程约定执行,公司可获得现金分红 10,610,000.00 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金城源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城源”)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通过股东决定,
同意对苏州金城源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苏州金城源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183,909.39 元,本次分
配 3,180,000.00 元。公司持有苏州金城源 100.00%股权,经苏州金城源股东决定,本次利润分配按照章程约定执行,公司可获得现金分红 3,180,000.00 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万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万金”)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通过股东决定,同意对天津万金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进行分配。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天津万金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948,965.63 元,本次分配 4,940,000.00 元。公司持有天津万金 100.00%股权,经天津万金股东决定,本次利润分配按照章程约定执行,公司可获得现金分红4,940,000.00 元。
二、利润分配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公司持有揭阳万金、张家港广源、株洲鑫荣、沭阳万金、苏州金城源、天津万金各 100.00%股权,揭阳万金、张家港广源、株洲鑫荣、沭阳万金、苏州金城源、天津万金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将增加 2023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利润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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