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金新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江苏金新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城”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关于召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
议通过。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 股,共募集资
金 10,000,000.00 元。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取得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江苏金新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3958 号)。
本次发行对象共计 2 名,发行普通股 2,5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4.0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053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公司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规定,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对募集
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的用途与计划使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议案。公司已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验资专
户,截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所募集到的资金合计人民币
10,000,000 元,均入资到以下账户:
户 名:江苏金新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账 号:10525801040070051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存储、管理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明细用途为支付供应商货款及职工薪酬。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
使用完毕,本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11,870.95
存入手续费 2,000.00
资金支付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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