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73059 证券简称:莱恩光电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莱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莱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形式召开。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山东莱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熟悉公司业务,能够
公告编号:2025-003
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公司此次续聘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莱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曹便灵、张斌
2025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