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1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73063 证券简称:车易付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英杰、张春阳、吴德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2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
公司
张英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赵磊 股东 股东
张春阳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
吴德军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35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 年 5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英杰持有公司股份 13,575,900 股被质
押,占公司总股本 28.03%,股东赵磊持有公司股份 16,424,900 的股份被质 押,占公司总股本 33.91%。对于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公司及张春阳、吴德军、张英 杰、赵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加强相关法律 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针对存在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积极予以整改,未披露的信息已补充披 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进行深刻反省,将继续深入学 习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风险意识,
公告编号:2024-035
确 保公司治理规范,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00 号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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