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非上市公众公司名称: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车易付
股票代码:873063
收购人:北京市仟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彩达二街2号12-138
二〇二五年七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出具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收购人将依法履行本次收购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内容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众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原实际控制人为张英杰先生,持有公众公司 17,242,605 股,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 35.5958%。2024 年5 月车易付时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英杰所持股份 13,575,900 股被质押,占
公司总股本的 28.0262%。2024 年 7 月,张英杰所持股份 13,575,900 股被司法再
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262%,所持股份 8,666,705 股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916%。张英杰累计质押、冻结比例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如上述质押、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变更。
对于上述质押、冻结事项,公司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2024 年7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2024)200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众公司、张英杰、张春阳、吴德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的决定;2024 年 8 月 7 日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出具《关于对北京车
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
司管理一函〔2024〕72 号)对公众公司、张英杰、张春阳、吴德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1
第一节 收购人基本情况 ...... 7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7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7
(一)收购人的股权结构...... 7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8
三、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0 四、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两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
讼、仲裁情况...... 11
五、收购人诚信情况...... 12
六、收购人资格...... 13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情况...... 13
(二)收购人投资者适当性...... 13
七、收购人最近 2 年的财务情况...... 13
(一)资产负债表...... 13
(二)利润表...... 14
(三)现金流量表...... 15
八、收购人与公众公司的关联关系...... 16
九、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 16
第二节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17
一、本次收购的方式...... 17
二、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7
三、本次收购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18
四、本次收购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19
(一)收购资金总额...... 19
(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19
(三)交易价格合理性...... 19 五、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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