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3
证券代码:873064 证券简称:义达跨境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9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水平,规范重大投资行为,防范投资
风险,保证 投资的安全,提高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和《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
资。
金融资产投资包括: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一)新设立公司或向设立公司增资;
(二)对子公司投资;
(三)对合营公司投资;
(四)对联营公司投资;
(五)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所有投资
业务。
第四条 公司投资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达到合理
投资收益标准,做到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第二章 授权批准及岗位分工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合法程
序通过,重大金额投资必须经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的除外。
公司实行分级决策的投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低于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以下标准的也需要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达到以下标准的也需要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前款中公司净资产是指最近一期经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年度或中期财务审计报告确定的资产净值。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对于上述投资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请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根据股东会或董
事会授权,实施批准的投资方案或处置方案。
第七条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活动实行项目负责制管理,在项目经批准后,
公司成立项目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第八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核投资的审批文件、投资合
同或协议、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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