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3
证券代码:873064 证券简称:义达跨境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9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 1/3 以上(至
少 3 名)独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审计委员会、薪酬委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应制定工作细则,由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交易事项;
(八)决定董事会工作机制和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十七)审议除需由股东会批准以外的担保事项;
(十八)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还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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