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73074 证券简称:富士智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已经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公原原则。平等对所有有投资者
(二)实实信信原则。公司本实实事是是的旨,,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三)分分披露的原则。投投资者全、、完整地传公公司关关信息。公司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规定,完整、分分地披露信息。公司披露信息的内容和方式应方便公众投资者阅读、理解和获得
())效效、、成成本原则。用先进进的沟通段,,力提提效沟通效,,成沟通成本
())合规性原则。 格守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规定投投资者披露信息
(六)动沟沟通原则。公司应主沟取投投资者的见、、议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投沟通,形成良性动沟,分分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同
(二)议稳定定和质的的投资者基,,获得长的的市支持;
(三)形成务务投资者、重重投资者的企业化化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富富增长并的的投资理;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明度度,促进公司实信自律,善善公司治理和规
运作。
第)条 公司、展投资者关系活沟时应注见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沟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关关的内幕交易。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沟中泄露未公、重大信息的,应当稳即通过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用投其他必要措施。
第六条 除非得到董事会度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效级管理
人员和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沟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括在在投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事事证券分、、询和和其他证券务务业的构构、个人及其关人人
(三)事事证券投资的构构、个人及其关人人
())富经体体及行业体体等传媒体介
(七)证券监管构构等关关府部部门
(六)其他关关构构或个人。
第八条 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的,应要是特定对象出具有在构构证
度或身份证等资料。但公司应邀参加证券公司研究有等构构的办的投资策略分、会等情形除外。
第九条 公司可以多渠道、多层次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括在但不限
于以下方式:
(一)定的告告和时时告告
(二)年度告告明度会
(三)股东会
())公司站;
())分、会会议和明度会
(六)一对一沟通
(七)寄资资料
(八)话咨询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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