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 21
第二节 董事会...... 24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8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2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0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1
第二节 利润分配...... 3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3
第十章 信息披露...... 34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5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39
第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39
第十五章 附则...... 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全体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0400769339281X。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Zhuhai FUJI Chinon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新青六路 3 号(B 栋厂房、C 栋厂
房)、5 栋。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269.7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塑胶表面处理;电镀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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